(四)
其实叙述到这里,我依然找不到我们分开的理由。
有时候,爱走,和爱来一样没有理由。
事实上,我们分开了。大三那年,我们分手了。
你不要以为我是为了故事情节在瞎掰,试问谁舍得,谁有勇气将自己用生命去爱的岁月当故事一样讲的跌宕起伏?
写到这里,我想哭来着。但是已经没了泪水。我说过了,没了爱的激情,就好比六十岁的老女人干瘪的乳房,再用力也哺育不了孩子了。
我的泪,早在一九九九年的秋天,流干了。
九八年十二月,小均的生日,我去了广州。
那时,我给一些杂志写稿的钱已经可以支付学费了。
我给小均买了一大包礼物,从衣服到袜子,从剔须刀到花露水,礼物杂乱琐碎,小均却高兴得言语哽咽。他知道,这细密的心思,都是爱。
那天晚上,我和他,还有他的几个同学一起去吃饭,席间,我发现他和他的某个女同学互相挤兑,精彩对白叠现,这个小均,是我所没见过的。我所见到的小均是温和的细致的深情的,这个讲着笑话瞎贫的男孩,我很陌生。
那个女生是那种很爽朗的很有才华的女孩,他们居然在饭桌上对起诗来。天可怜见,我早已经把背过的唐诗宋词抛到脑后,想当年我是多么博学,而李小均,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对文学感兴趣?
他们背到陆游和唐婉的《钗头凤》时,我黑着脸站起来就走了,抛下一桌子人瞠目结舌。
其实有一些东西,是我忽略掉的。
我爱李小均,爱到骨髓里,我再不看其他异性一眼,也不允许他看别人一眼。
我说小均,你是我的世界,我只有你,我没有别的,我不许你离开我,除非我死。
我偏执多疑,任性,占有欲望强烈。
我经常在半夜给小均打电话,只要他的同学说他不在,我就整夜睡不着,第二天我就会揪着他问个不休。
我离开饭局的那天晚上,一个人跑到广州站去等车,依然坐在那个高高的台阶边,头靠着栏杆。
我想把这四年理出个头绪来,我为了李小均丢失了自己。我分分厘厘的要,他分分厘厘的给,要到最后我发现,他给的不是全部,而我以为这是全部。
我敏感而忧郁,歇斯底里在骨子深处某个地方潜藏。
十二月的广州,白天骄阳似火,夜里却也凉的刺疼。
我昏昏沉沉,在广州站睡去。
半夜里,我被人抱起来,惊醒,一个巴掌摔过去,却发现是小均,他就那么抱着我,任由我摔打蹬弹,口无遮拦的骂他,我在他白皙的手腕上咬出一排排牙印。他就是不出声,抱着我走得飞快。
他将我径直抱进流花站边的一个宾馆的房间,扔在床上。转过头去却是一声闷闷的哭声。
长长的寂静无声,让我觉得胸闷。
我扑过去伏在他的背上,我喃喃的说:小均,我爱你。
他缓缓的转过身来,拥抱我,亲吻我的眼睛,我的苍白的脸颊和嘴唇。
然后,他要我。
这是我们的第一次,我们约定要将这一天留到婚礼那天,然而我们没有。
一切都自然而然,我们生涩,颤栗,恐惧,兴奋,疯狂。
一个晚上我们一次又一次,流着血流着泪流着汗。
天亮的时候,小均牵着我的手,从宾馆服务员身边悄悄溜下楼,我们偷走了那条床单,那上面有我处子的纯净血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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